微信掃一掃
近日,
駕駛員懷務民駕駛24路車
行駛至華陽路車站時,
一名乘客推著電動自行車準備上車
駕駛員趕緊上前阻止
結果
.....
到底咋回事?
一起來關注!
??
9月20日22時左右,懷務民駕駛24路車行駛至華陽路車站,像往常一樣打開公交車前后門等待乘客下車。正在此時,懷務民從后視鏡中看到,一名乘客正推著一部電動自行車準備從公交車后門上車。
“當時我發(fā)現這名乘客時,他已經將電動自行車的車頭搬上了公交車?!睉褎彰裾f,為了防止這名乘客被車門夾傷,自己無法立即關閉后車門,只能口頭勸阻這名乘客。據監(jiān)控顯示,女子將電動自行車搬上公交后,多次以沒有明文規(guī)定為由,想讓駕駛員“照顧”一下。
駕駛員懷務民稱,電動自行車放在公交車上,萬一遇到緊急剎車等情況,很容易給其他乘客帶來危害,引發(fā)磕絆。并且,電動自行車電池屬于易燃易爆物品,存在安全隱患。
此時這名女子仍不聽勸阻,執(zhí)意要攜帶電動自行車乘坐公交,無奈之下,懷務民報警。幾分鐘后,民警趕到現場,在兩名民警的勸說下,該女子才下車離開。公交車也繼續(xù)投入到正常營運中。
青島公交集團李滄巴士公司第八分公司
安全副經理陳剛稱:
依據《青島市公共汽車乘坐規(guī)定》第十四條第六款的內容——
禁止攜帶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蝕性等危險物質或者無包裝易碎品乘車。電動車較大,雖然發(fā)生爆炸的概率較小,但一旦發(fā)生爆炸,后果不堪設想。
所以建議乘客不要攜帶電動自行車、電動助力車乘坐公交。希望市民乘客能夠遵守相關乘車規(guī)定,共同營造良好安全的乘車環(huán)境。
咱選擇公交出行就好好坐著吧
不要帶著“交通工具”
再去乘坐公交車了
安全隱患不容忽視呀
對于這件事,你有什么看法?
歡迎大家在評論區(qū)留言討論~
內容來源:青島新聞網、齊魯壹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