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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高高興興買車
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成功!
無奈交了首付
卻遲遲不給合同!
近日,市民崔先生撥打
大眾網(wǎng)快快幫報料熱線
4006198711
向記者訴說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
本想測貸款額度 未知情被貸款成功
2019年11月22日,崔先生來到通真宮路與重慶路路口的捷途八寶智慧店看車,由于當時看好的車型并未上市,負責接待的孫經(jīng)理建議崔先生交1000元的意向金,并表示,這筆錢可以做保留買車的優(yōu)惠用,不買車還可以退,于是崔先生便同意了。但在交意向金前,孫經(jīng)理讓崔先生簽了字,卻并未提及任何簽合同的事情。
一個月后,
崔先生接到孫經(jīng)理的電話,
讓他去測試一下貸款資質(zhì)。
于是崔先生便帶著相關(guān)資料前往車行,
并提交了資料。
但讓人意外的是,
崔先生回到家后便收到了貸款成功的短信。
崔先生:接到短信的時候很驚訝,然后就打電話質(zhì)問孫經(jīng)理為什么測試一下資質(zhì)貸款就批下來了,然而他(孫經(jīng)理)卻不直接回答我的問題……在我再三質(zhì)問下,孫經(jīng)理說讓我過兩天去簽合同。
2019年12月25日,崔先生來到車行與孫經(jīng)理進一步討論新車的價格等細節(jié),待談及合同問題時,對方卻說要讓崔先生先交錢。崔先生果斷拒絕,并表明要先簽合同再交錢,但銷售經(jīng)理用“時間太晚,財務要下班了”的原由推脫。
于是崔先生讓孫經(jīng)理寫了一份費用明細,
之后便去交了包括首付款等在內(nèi)
共計33000余元。
但當時車行沒有實時收到款,
雙方便約定收款之后第二天再簽合同。
然而等到第二天,
孫經(jīng)理又以不在店里為由
表示無法簽訂合同,
還讓崔先生不要著急,
等提車的時候再簽。
面對接二連三的推脫,崔先生表示很不滿意,同時覺得銷售人員態(tài)度不靠譜,無法保證購車之后的權(quán)益,便想要求車行退還已交款項。
事后,
崔先生將此事反映給李村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,
希望予以調(diào)解。
1月7日上午,
大眾網(wǎng)·海報新聞記者
跟隨當事人崔先生
以及車行工作人員來到了調(diào)解現(xiàn)場。
調(diào)解過程中,車行工作人員拿出一份文件表示這次交易是有合同的,崔先生已經(jīng)簽了字,11月22日合同就生效了。但崔先生表示,從事發(fā)至今,自己從不知道這份合同的存在。而當記者提出是否方便看一下合同時,車行工作人員表示:不方便。
此外,車行工作人員表示,
如果這份合同沒給崔先生,
那確實是車行的錯誤,
但是崔先生沒有堅決去索要合同,
他認為崔先生也要負一定的責任。
對于此事,李村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所的肖姓工作人員表示,合同是否簽訂是買賣雙方?jīng)Q定的事情,他們沒有權(quán)力干預,實在不行就找公安鑒定簽字的筆跡,看看這個字是不是本人簽的。
針對這個情況,
大眾網(wǎng)快快幫記者咨詢了
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。
律師表示,此事雙方已經(jīng)在口頭上達成了簽訂買賣合同一致。如果要維權(quán),可用雙方溝通買車信息的聊天記錄作為基礎(chǔ)起訴車行,要求解除合同,賠償損失。
記者提醒
生活中在購買貴重物品或服務時
一定要先簽合同并仔細閱讀每項條款
確保準確無誤后再簽字交款
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侵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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